合肥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
来源:霸都生活通 发布日期:2023-04-07 人气:345 |
【导语】: |
常见问答 (一) 问:如果我在享受生育待遇期间(如怀孕期间、领津贴期间等)换了单位,影不影响我享受生育待遇? 答:只要是连续按时足额缴费参加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到账即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换单位不影响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为确保按时足额到账,请换单位时同月减同月增上)。 建议您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不要更换用人单位,如果您更换单位导致医疗保险不能按时足额到账将不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生育津贴发放依据系统是否到账为准,欠费和未按时到账不予补发。 (二) 问: 我的生育津贴(流产津贴)打到金融社保卡中,怎么取出来? 答:社保卡左上角有个银行名称,那是您金融社保卡的银行。如果没有激活,到对应的银行激活(社保卡下方有银行客服电话)。你的社保卡也是一张银行卡,津贴到账后,拿着社保卡到银行取钱即可。 (三) 问:我已经备案了,打算换了医院生育,怎么办理? 答:请仔细阅读您的《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备案回执单》。 如果您确需变更备案医院的,请在生育之前,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合肥市医保中心填写《转院申请单》办理转院(他人代办的,请携带参保人社保保障卡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所有待遇。转院仅限一次,未在转入医院生育的,不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四) 问:我去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生育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吗? 答:出国、赴港、澳、台地区生育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更多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合肥帮】微信号:hefeibang! 关注我们,在合肥不迷路! |
Copyright © 2006-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安徽盛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皖ICP备14000779号-1 皖公网安备:34010402703918号